退赛牵出“1亿翔腿”保单争议 刘翔尚未申请理赔
发表时间:2008-08-20 17:46    来源:转载文章     第1页/共1页 << 上一页 | 下一页 >>

刘翔18日因伤退出比赛后,各方把焦点投向了此前平安赠送给刘翔的巨额人身意外险的保单,今天上午,平安回应本报:“中国平安正在同国家体育总局进行沟通”。对于刘翔的伤害是否属于意外伤害、是否需要赔偿,还要根据了解的情况做判断,目前还无法回答。 

2007年10月29日,中国平安在邀请刘翔担任公益大使的仪式上,以意外伤害保险的形式,向刘翔赠送了保额高达1亿元的人身意外险保单,保单上清晰注明,保额1亿元,保险期限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。

但此后一些媒体将此理解为“刘翔这双举世瞩目的腿定价1亿元”却是有所偏颇的。根据平安方面的信息,刘翔的这张保单是普通的人身意外伤害险,并不是国外一些运动员享有的身体器官局部保险。这意味着只有当刘翔因意外受伤,当然受伤的部位也不局限于腿部时,才能获得理赔。根据意外险的条款,理赔必须满足“意外发生的、外来原因造成的、突然发生的”三项条件。

虽然平安方面对是否理赔尚无定论,但业内专家学者的声音是倾向不赔。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教授表示,这张保单系没有特别约定的普通意外险,而根据直播,刘翔在从发枪到起跑到退出的环节中,似乎不存在意外事故。徐文虎进一步解释,如果刘翔是在比赛中意外摔倒,那就在理赔范围。

而根据8月18日田管中心副主任冯树勇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述,刘翔的伤已历时久远:“伤具体哪天发生的很难讲,但是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,应该说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前这个伤就有了。”根据该说法,刘翔的伤是因长期职业劳损,伤势应该是职业伤害,并非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。此外,按保险“投保、出险、报案”的程序来讲,被保险人刘翔至今也并未提出理赔申请。(新闻晚报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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